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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正规产权的房屋,由于买卖,继承等原因变更产权人后,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土地证)是需要单独办理过户的。过户仅需承担少量的手续费,程序较房产证过户简便许多。
土地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证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和多少费用?
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七楼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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