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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人有某些行为时,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具体的内容下文为您解答:
投标保证金起到的作用:
1、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施工投标保证的相关规定: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款)。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必须是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意,只要是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办事,无论中标与不中标,均可退还保证金)。
■未中标的-直接退。
■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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