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张伶娟律师 13903072989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公司事务

您的位置:房地产法律咨询网 > 公司事务 > 正文

新公司法股权继承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7

  核心内容:根据我国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则应按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进行办理;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没有相关规定,但死者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死者的遗嘱对该公司的股权进行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最近,王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了,王先生的父亲生前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60%的股份,并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共有3个股东,王先生询问专业人士该如何继承其父在该公司的股份。

  专业人士认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则应按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进行办理;如果该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继承问题没有相关规定,但死者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死者的遗嘱对该公司的股权进行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遗嘱的,则有死者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继承人有多人的,应对股权的继承份额签署协议,再通知原来的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就死者的股权继承,公司股东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今后的经营方向等问题进行确认,形成股东会决议。之后,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有公司申请到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如果是出王先生继承其父全部的股权则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及由王先生继承死者在该公司60%股权,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然后到工商局变更登记,至此股权继承手续办理完毕,王先生或其他继承人已取得该公司的股东资格,享有该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癫痫病 北京癫痫医院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可以治愈吗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早期症状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癫痫病人不能吃什么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肾病医院 肾病医院排名 肾病的早期症状 北京肾病医院哪家好 肾病医院 西安康杰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能治愈吗 癫痫病是怎么引起的 北京癫痫病医院 癫痫病的最新治疗方法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