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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日常经营容易潜在一些法律风险,那么在公司日常的运作中,公司治理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注意防范风险。
务必亲自签署重要法律文件
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较为繁杂,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否则一旦发生纷争,他人代签名行为会给你造成极大麻烦,甚至可能对公司股权归属造成不测因素。
尽量避免隐名投资
隐名投资虽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蕴藏较大法律风险,法律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非常严格,建议不选择以隐名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
收购股权后请尽快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向他人收购公司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否则将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
慎重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建议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
依法履行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可能导致向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法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表决权,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
遵循章程召集股东会、董事会
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议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召开股东会前,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如果没有妥当地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将被法院撤销。
分歧产生,磋商先行
建议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公司内部争议容易导致公司治理出现僵局,不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东卷入诉讼,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按期履行清算义务
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因种种因素需要结束营业。务必注意按期履行投资者的清算义务。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股东将面临直接承担子公司全部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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