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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作用表现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意志的实现者、实现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下文详细介绍。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作用: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意志的实现者。法人只不过是法律思想构造的产物,它本身不具有精神状态,法人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法人行为的实施,必须通过一定的中介,才能从应然转化为实然,这个中介就是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的设立,使法人得以自己的名义承受和实现权利义务,维护法人主体构造的完整性。法定代表人即属于法人机关中的代表机关,企业法人的意志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去实现。
2、实现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设立使公司获得独立性,加快了两权分离,调动了管理阶层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
3、维护国家利益。在中外合资、合作的公司中,由中方派员担任的法定代表人,体现了国家主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
4、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制度明确了责任,提高了效率,适应了经济生活方便快捷的要求。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影响: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1、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定权。在订立合同时,法定代表人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若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授权,其他任何人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都会被认为是一种越权行为。
2、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财务的最终控制者。一系列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密切相关活动的法律规范都规定了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或是必不可少的作用。
3、还有作为法律主体在法律上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诉讼权,企业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其有权决定是否起诉或撤诉等等,尤其是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时,这一诉权尤为重要。
(二)设立法定代表人负面影响:
1、法定代表人的设立冲击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公司内部机构的分权和制衡,各机构之间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但法定代表人制度突出法定代表人的作用,大大制约了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本来中国公司股东会就形同虚设,监事会徒有其名,董事会居于实际上的中心地位,法定代表人制度又使董事长凌驾于董事会之上,其他董事成了花瓶,不仅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而且产生大量董事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现象。
2、设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了公司诉权的行使。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诉讼事务中享有代表机,公司机关其他成员除非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否则无法参与、提起诉讼。但是,当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诉权行使持消极态度、无意诉讼、不当行使诉权时,公司利益必然受到损害。特别是当法定代表人侵犯公司本身的利益时,寄希望于让他代表公司起诉自己是完全不现实的,而其他公司机关成员则因为缺乏法律上的支持无法提起诉讼,法定代表人制度陷于尴尬之中。
3、定代表人的设立助长了腐败行为的发生。这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中,因为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大都由行政任命产生。在民主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其去留往往取决于政府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某些领导,甚至是某个领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法定代表人只要取悦于其些领导便万事大吉。而且,法定代表人权力的扩大化为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大开方便之门,腐败行为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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