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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根据现行公司法第4条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下面就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这几项权利的内容。
1、资产收益权。
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资格,享有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税后利润的权利。资产收益权是股权最核心的内容,股东享有其他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总结来说,股东资产收益权实现的前提是公司有税后盈利,依法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才能分配,否则构成抽逃资本的违法行为。
股东分配利润的方式可以自由约定,比如可以约定平均分配,也可以约定优先分配给部分股东等;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的规定分——按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按照持股比例(股份有限公司)。
2、参与重大决策。
公司股东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公司管理者的权利。股东的参与公司管理权是通过股东会议决议来实现的,即通过相关的会议召开提议权、召集主持权、提案权、表决权来实现,此外,股东还有监督权,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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