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伶娟律师
手机号码:13903072989
座机号码:020-66857288转8527
传真号码:020-66857289
联系QQ:2259023180
联系邮箱:13903072989@139.com
邮政编码:5106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生活中购房者在买房时,一般都会十分关心房产证的办理问题,尤其是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那么,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办理房产证呢?对于这个问题,开发商的态度往往是避而不答,但作为购房者,我们可以在法律中搜寻。
一、什么时候才能办理房产证
(一)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因此,房产证应该在买房后30日内进行办理。
(二)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根据以上办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办结(补充材料的工作日顺延)。
(三)商品房的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仅仅了解房产证什么时候办还不见得能够拿到房产证,还需要了解房产证的办理程序,具体办房产证的程序为:
(一)开发商提供立项批文、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测绘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初始登记;
(二)登记机关对初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核准初始登记,向出卖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或收件单;
(三)出卖人及时发出通知,便于买受人尽快提出办证申请;
(四)买受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并提供证件材料和交纳相关税费;
(五)登记机关审查后核准转移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办证程序告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